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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律师

    哪些房地产不能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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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房地产不能典质?

    * 来源 : * 作者 :

         

      哪些房地产不能典质?某学院在建设一栋学生公寓时,因资金不够,向市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

         市建行让其出具担保,学院以校实验大楼作担保,双方并在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具明。

         年底省建行法律参谋室在入行经济合同检查时,发现市建行与学院签订的合同存在显著违法之处,责令改正。

         那么他们的合同毕竟有什么题目呢?  答: 某学院与市建行签订的合同确实是违法的。

         《城市房地产典质治理办法》明确划定: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设定典质。

         为什么要作这样的划定呢?由于典质的房地产随时会因合同得不到履行,而要予以处置,而公共福利事业关系到庶民民生,把它们作为典质对象,会给社会造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