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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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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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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流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天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入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划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流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流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旧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划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流动,对企业的出产经营和治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视。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划定必需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进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分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存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