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不签合同是否侵权
1、土地租赁不签合同是否侵权
土地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不签合同产生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不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1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2、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生土地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6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7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1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5)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6)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7)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租赁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因土地租赁不签合同产生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不涉及到侵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1致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师之家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