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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律师

    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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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

    * 来源 : * 作者 : 乌兰浩特律师

    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

    1、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有:亲自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代理权行使合同的其他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163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权设定的条件

    代理权是基于一定的授权而产生的,在各种代理关系中,授权行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人是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获得代理权;指定代理人则根据法律授权机关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关系是基于两类基本法律事实产生的,一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二是授权行为。而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赖以产生的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虽同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依据,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双方法律行为,后者是单方法律行为。

    授权行为的法定形式是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是指证明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法律文件。在不同的代理中,代理证书是不同的:在法定代理中,代理证书是户口册、户籍机关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在指定代理中,代理证书即指定机关制作的代理指定书;而委托书则是委托代理的代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