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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律师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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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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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
    关键词: 地域性,权利,商标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

       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国家对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举例来说,一商标在日本注册了而未在我国注册,那么这个商标绝管在日本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我国却不受保护。

       这个商标若在我国使用的话就视为未注册商标,假如同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近似的话,则将被禁止使用。

       反过来也一样,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若不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话,该商标在其他国家就得不到保护。

       所以企业若有志于将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就应当及时在产品所出口的国家入行商标注册。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人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

       因此,企业要使其商标权在所销售的国家获得保护,扩大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就必需通过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

       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

         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办署理人。

       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商业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很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办署理机构办理。

       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要),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

       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商业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

         2.商标国际注册及领土延伸  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入行的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须向商标局提出,其手续既可委托代办署理人办理也可自己办理。

       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用度后,将有关的申请书件寄交设在瑞士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

       国际局对申请入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过指定保护的国家限期入行审查。

       国际注册商标在某个成员海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只有延伸申请在划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归,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