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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律师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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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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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划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跟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铺,股权质押
    关键词: 质押,股权,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划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

       跟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铺,股权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

       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而言,跟着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增多,与此相关的法律题目也凸现出来。

       因此,深进研究与股权质押有关的法律题目,防范法律风险,使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已刻不容缓。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概述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

       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质在于质权人获得了支配作为质押标的的股权的交换价值,使其债权得以优先受偿。

       上市公司股权具有高度的畅通流畅性,变现性极强,是债权人乐于接受的担保品。

         质押以其标的物为尺度,可以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在法律合用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首先合用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及权利质押的划定;其次,合用法律关于动产质押的划定(《担保法》第八十一条);再次,作为担保的一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还要合用法律关于担保的一般划定;最后,作为一种设定物权的民事流动,它还合用民法的相关划定。

         在我国,股权质押担保轨制是由《担保法》确立的。

       在此之前,《公司法》仅划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典质权的标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固然答应设立股份典质(见其第三十条),但是无论是质权仍是典质权,都属于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作为行政规章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能否创设物权存在疑问。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担保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不区分典质与质押,而把二者统称为典质。

       因此《担保法》颁布之前的法律,无论是《民法通则》,仍是《公司法》,都没有质押的概念。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划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七十八条对此作了入一步的增补。

       在此,《担保法》的表述值得商榷。

       由于《担保法》所指的股份,股票质押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

       在这一点上,有必要弄清晰我国《公司法》上股份与股票的用法与所指。

       在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称为"股东出资”或"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的证实是"出资证实书”,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才称"股份”,"股票”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实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未混同使用。

       股份与股票也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概念,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份则是股票的价值内涵,二者是一种表里关系,不能并列使用。

       《担保法》不仅把"股份”与"股票”并列使用,而且从其第七十八条的划定来望,立法者意欲使股份指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而用股票指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

       这种表述欠妥。

       遗憾的是,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仍沿用了这一提法。

         本文讨论的主题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此,既可称之为股份质押,也可称之为股票质押,都不为错,但是,既然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类型,称之为股权质押好像更为妥当。

         二,作为质押标的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适格性  《担保法》第七十八条划定:"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也划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划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由此可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设定须具备三个前提:出质股权的依法可转让性,书面合同,登记。

       对于作为出质标的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适格性题目,必需结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划定讨论,详细应分析如下几个题目: